宁夏:人与青山两不负,“塞上江南”风光好
巍巍贺兰,赫赫六盘,满眼雄浑壮阔;浩浩大漠,茫茫无边,书写丝路传奇;黄河造就了宁夏沃野千里的江南景致。
宁夏全境属于黄河流域、全境属于“三北”工程建设地区,担负着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重大使命,承担着维护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
生态兴则文明兴。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立足全国生态大局,宁夏坚决扛起责任、主动担当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将生态文明这道必答题写在了绿水青山间。近10年累计投入1150多亿元,实现域内劣Ⅴ类水体和黑臭水体全面清零,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连续6年保持“Ⅱ类进Ⅱ类出”。
宁夏高颜值的背后,是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定力。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宁夏的意见》,将全区生态文明建设9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概括为“九大战”,集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扬优势、抓重点攻难点于一体,制定了美丽宁夏建设的“作战图”。一个个目标振奋人心、一项项举措求真务实,彰显了自治区党委大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决心。
蓝图绘就,铿锵启程。在充满光荣和梦想的新征程上,宁夏水利部门牢记总书记嘱托,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美丽宁夏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土保持、河湖湿地保护修复,守牢美丽新宁夏建设的安全底线,必将让宁夏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美,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守住水土根脉 打造绿色生态宝地
深秋,地处六盘山深处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草木葳蕤,山清水秀。
从“黄”到“绿”的蝶变
山绿与民富同频共振
探索推行农村土地统一经营与农民分项获利、高效节水灌溉设施统一建设与分业配套、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统一组织与分工协作的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三统三分”机制,充分利用库坝、梯田等水保工程,打造了偏城北庄、火石寨沙岗等12个蔬菜产业示范基地,面积达4.3万亩;通过“低水高用”“高效节水灌溉”等措施,实现了旱地变水地,走出了一条水资源高效利用、农业提质增效的新路径。水利搭台,聚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自然资源、文化旅游等力量,县里成功拓宽融资渠道,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打造出水土保持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西吉。
彭阳县是黄土高原地区乃至全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典范。如今,该县以小流域综合治理推动生态建设提质增效,观花赏景,养蜂种果,延长生态产业链,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绘就塞上生态新画卷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负责人说:“我们要牢牢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治沙治水治山全要素协调和管理,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高效推动水土保持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全面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新宁夏。”
以水为脉 绘就美丽河湖生态画卷
深秋,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清水河水面波光粼粼,顺流而下,沈家河湿地公园绿树成荫,色彩斑斓,前来观光游玩的市民络绎不绝。
原州区依托河湖长制和美丽河湖创建行动,以河道清淤、治污、堤岸绿化、水系湿地建设为重点,推进清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河湖“四乱”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
截至“十三五”末,原州区林地面积123.06万亩,森林面积120.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4.12%,在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区域经济和治理水土流失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河湖是大地之脉,满足着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需要,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蓝天白云、水清岸绿、生态和美的“高颜值”画卷,在塞上山川大地处处可见。绿色,已成为宁夏最亮丽的底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描绘出一幅幅生机盎然的绿色发展画卷。
宁夏主要河流有904条、湖泊93个、湿地272万亩,是“塞上江南”亮丽名片的主色调。但干旱少雨、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是我区的基本区情,河道断流、湿地萎缩、功能退化的风险依然存在。
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实施生态优先战略,统筹打好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治理、靶向施策、攻坚克难,坚持一个战役接着一个战役打,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解决,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河湖长制落地见效,黄河宁夏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进出,全区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90%,大大超过国家考核要求,全区河湖面貌及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湖长制工作连续三年受到国务院表彰激励。
自治区人大颁布《宁夏河湖管理保护条例》,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河湖长制 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意见》,区市县三级按要求印发了《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河湖长制工作督办约谈通报制度》《河湖长制会议制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等制度,河湖长制会议、考核、督查、通报、信息报送、共享等“六项”制度全部建立,构建以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为召集人、12个厅局为成员的联席会议机制。自治区制定印发了河长巡查工作导则、河长手册编制指导意见等多项技术标准,河湖管理治理保护有序推进。建立暗访督查、断面交接、重点工作月通报等制度,对水域岸线管理、河湖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逐月通报督办,定期通报121个河湖监测断面水质情况,督促各级河湖长、各部门履职尽责。自治区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政府效能目标考核,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有力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实。与甘肃、内蒙等省区建立了跨省河流河湖长制工作和水污染治理协作联动长效机制,形成了上下游、左右岸治水合力。
各级河湖长既挂帅又出征,抓住问题要害,部门协同作战,全社会合力攻坚。自治区召开总河长会议7次,签发总河长令3条,多次暗访督查河湖突出问题。各级河湖长主动履职巡河,落实河湖管治保第一责任人责任,“四不两直”开展监督检查,对重点河湖“四乱”、重点断面水质不达标等问题进行督办催办。自治区级河长暗访巡查84人次,市县级河湖长巡河1.9万余人次,乡村级河湖长和巡查保洁员巡护128万余人次,集中力量、集中资源解决了一批突出水环境问题。建成自治区河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整合共享部门涉水数据,统一全区河湖管理监督举报电话,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在全国率先推广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河湖管护新模式,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289名河湖检察长、344名河湖警长全面到岗,协助河湖长履行职责。修订印发《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将上级河湖长对下级河湖长考核、对河长制责任部门考核纳入考核范围,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等次,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提升考核效力,推动工作落实。将河长制与人大监督和政协议政、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相结合,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护河湖氛围,凝聚了全民共管、共护、共治河湖的强大合力。
全面完成904条12476公里河流和93个168平方公里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复核工作,划定成果全部完成上图,实现“水利一张图”上图管理。编制完成187条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92条(段)河道采砂规划。出台《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全面组织开展“清河行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岸线利用项目整治”“黄河滩地整治”等专项行动,黄河宁夏段全面禁种高杆作物、全面禁采,共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426个,一批“老大难”问题得到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实现动态清零。建成并完善自治区河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强化视频监控、遥感解译、无人机巡测、等新技术应用,河湖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全区997条河(湖)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实现了河湖“全覆盖”和“应管尽管”。全区河湖长制党政责任链、部门共治圈、全民参与网基本建立,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面貌逐渐形成,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
组织开展河湖志愿服务,举办“寻找最美河湖卫士”“巡河达人”、摄影大赛等系列活动,百万名群众积极响应参与。探索推行“民间河长”,千余名民间护河员上岗履职,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河湖共治氛围日益浓厚。
宁夏河湖长制工作连续三年受到国务院表彰激励,水利厅河湖中心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河湖长制先进集体,隆德县渝河建成国家级示范河湖,利通区清水沟等河湖建成美丽河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